2月13日上午,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亲切会见会议代表。我市铜官山区法院蔡胜普同志在全国33万法院干警中脱颖而出,获得了全国模范法官的荣誉称号,成为66名全国模范法官中的一员,我省仅有2名法院干警获此殊荣。
蔡胜普1985到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审员、副庭长、庭长职务。她从事审判工作二十六年来,她怀着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一腔热情,认真处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积极协调沟通,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些年来,共接待处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000多起,做到了维权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审判公正。经她处理的案件,几乎没有上访的现象。她参加工作20多年来,始终坚持廉洁自律,公正司法,从来没有给法院“抹过黑”。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在审理的多起案件中,尤其在妇女权益保护中,真正成为了“行家里手”和“中坚力量”。她经手的每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的推敲,良心的责问,时间的考验,更能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议。她的各项工作得到了人民的评价,组织的认可。
她先后获得省高院授予的“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优秀法官” 、安徽省“十佳”女法官、安徽省“三八”红旗手、“全省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并被省高院记三等功。200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和 “全国优秀女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