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妇〔2013〕77号
关于组织开展万名妇女参与“文明城市创建
百日行动计划”的通知
县区妇联,开发区、市直妇工委,市教育局、公安局妇委会,铜化、有色女职工委员会:
为落实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成员(扩大)会议精神,根据《铜陵市“文明城市创建百日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妇联系统组织开展万名妇女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百日行动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创建为民”宗旨,围绕全市“奋战百日、争先进位”的工作目标,以创建专项整治为切入点,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为立足点,组织各行各业妇女参与创建,着力提高妇女文明素质,为加快推进幸福铜陵建设作出不懈努力。
二、活动时间
2013年7月10日至10月20日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举办万名妇女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百日行动计划”启动仪式。由市妇联牵头,各级妇联分别结合自身创建职能,动员组织全市妇女儿童参与创建活动。
(二)组织开展“三大品牌”评选表彰。由市妇联牵头,各级妇联组织配合,组织举办第三届“十佳好军嫂”、第五届“十佳好媳妇”、第三届“廉内助”评选表彰。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引路,进一步提升全市妇女文明素质。
(三)积极参与市容环境整治。由各级妇联牵头,结合自身创建职能,组织妇女对所属区域环境进行整治,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在所属区域配置讲文明树新风宣传栏和“遵德守礼”提示牌,组建各类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文明劝导,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四)积极参与基础设施整治。由各级妇联牵头,结合自身创建职能,对所属的区域,落实“包区域、包路段”创建督导工作责任制,配合所属区域开展基础设施整治工作,做到设施齐全、卫生状况良好,提高所属区域的文明管理水平。
(五)积极参与交通秩序整治。由各级妇联牵头,组织巾帼志愿者参与行车交通秩序整治,停车秩序整治专项整治等活动,通过发放“争做文明女性倡议书”等形式,教育引导妇女儿童遵守教育规则,引导广大妇女儿童按规定过马路和按规定停车等文明交通行为,争做文明市民。
(六)积极参与粉尘环境整治。由市妇联牵头,相关县区妇联组织,结合自身创建职能,发挥家庭优势,参与粉尘环境监督,在相关社区和家庭组织开展“万户低碳家庭行动”,创建低碳示范社区3个,低碳示范家庭150户,落实示范社区挂牌,引领全市家庭参与粉尘环境整治。
四、相关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邀请相关市领导担任顾问,成立由市妇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和各级妇联负责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宣部,负责此次创建工作,各级妇联组织也要成立相关组织,为创建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确保创建各项工作的落实。
2.切实加强督查。市妇联组织对各级妇联落实“六项主要任务”工作情况开展分期、分时段督查,各级妇联也要对所属的区域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督机制。
3.切实突出重点。要围绕主要工作任务,突出创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逐项解决落实,做到工作达标、让身边的群众满意。
4.切实加强宣传。各级妇联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妇女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百日行动计划”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形成上下呼应,妇女参与,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5.认真做好总结。各级妇联要将开展的妇女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百日行动计划”工作总结和图片于10月10日前,报市妇联组宣部。数据要翔实,内容要生动。联系电话:2822867,邮箱:yangzhaoby@sina.com.
铜陵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