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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反家庭暴力法》 执法调研活动
发布时间: 2019-11-26 9:01:16 被阅览数: 7806 次

在“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11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中带领市人大社会建设工委主任黄大吉、副主任刘家有等一行五人就全市实施《反家庭暴力法》情况进行执法调研,市妇联主席徐玲丽、市公安局副局长闻赤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铜官区人民法院、石城路派出所、阳光社区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方位调研了解《反家庭暴力法》在我市的实施情况。




座谈会在铜官区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举行,铜陵市反家庭暴力协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县区妇联、铜官区人民法院等13个单位参加座谈会。座谈会由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工委主任黄大吉主持,在座谈会上,市妇联主席徐玲丽代表我市反家庭暴力联动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做了题为《凝心聚力,积极作为,推动全市反家庭暴力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工作报告,在工作报告中,徐玲丽主席全面介绍了自2016年以来,我市在反家庭暴力方面的创新做法,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就本单位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情况做了典型交流发言,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调研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中对近年来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工作给予肯定,为做好下一步工作,陈主任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责任感。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要将反家庭暴力法宣传纳入部门和基层培训范围,提升反家庭暴力工作业务水平。坚持教育矫治和惩处相结合,以预防为主,加强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三是各司其职,切实实施好反家庭暴力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公安、司法、法院等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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