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妇〔2013〕21号
县(区)妇联、综治办、各相关单位: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新时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妇女法制宣传和维权服务,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深入人心,市妇联、市综治办决定,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联合开展以“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月普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妇女儿童法律法规为主线,以服务妇女儿童、服务家庭、服务社会,促进妇女素质提升为重点,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抓手,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促进男女平等和两性和谐发展,为“四个之城”和幸福铜陵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13年3月
三、活动主题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活动内容
1.集中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安徽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劳动合同法》、《劳动就业促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计划生育条例》等维护广大妇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2.开展一次以“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月大型广场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方案另行通知)。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和维权服务活动,把“三八”妇女维权普法宣传月活动引向深入。
3.借助铜都讲坛平台,开展“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送法律进社区活动。
4.将“三八”妇女维权月活动与“春风送岗位”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法律知识、送维权服务”的“四送”活动,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5.深入宣传和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平安家庭”示范创建等经验做法,将“平安家庭”创建与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相结合,与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动员广大家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主防范、自觉参与,努力创造家庭平安、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
6.“三八”节期间利用“行风热线”在广播电台举办专题维权节目。节目内容主要围绕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一法两纲”、反对家庭暴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内容。
7.进一步提升12338妇女维权热线服务水平。发挥妇联12338妇女维权热线、妇女之家、社区(村)妇女维权站等维权工作阵地作用,在广大妇女群众中集中宣传热线的服务内容,提高群众对热线的知晓率。
五、有关要求
各级妇联、综治组织要高度重视“三八”妇女维权月普法宣传活动,将这次活动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相结合,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力争为广大妇女排忧解难,真正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活动期间,县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三八”妇女维权月普法宣传活动经验,关于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以及1-2个基层开展维权周活动的优秀案例,请于2013年3月28日前报送,我们将推荐至省、全国妇联,不断扩大维权月活动影响,提高维权月活动成效。
联 系 人:张腊梅
联系电话: 2822823
电子邮箱:tlsflqyb@sina.com
附件:维权月活动优秀案例格式
铜陵市妇女联合会 铜陵市综治办
2013年2月19日
抄送:省综治委,省妇联;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附件:维权月活动优秀案例格式.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