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妇〔2013〕22号
县区妇联、市各有关单位:
为隆重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妇女法制宣传和维权服务,团结动员全市广大妇女为“四个之城”和幸福铜陵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市妇联决定开展以“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三八”维权月大型广场普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3月5日(星期二)上午8:30-10:30(遇雨另行通知)
二、活动地点
市体育广场(市体育馆:淮河大道中段239号)
三、参加单位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建委、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计生委、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四、活动要求
1.参加单位必须在指定地点设立宣传咨询点,紧紧围绕“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一主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参加单位必须制作本主题相关的展板一块。宣传点横幅统一为:铜陵市“三八”维权月×××(单位)宣传点,每个宣传点不少于5人,确定一名负责人。
2.县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八”维权月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本单位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三八”维权月集中宣传活动。
3.县区、各有关单位在参加集中宣传的同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活动。
请参加单位在3月1日之前将联系人及电话告知市妇联权益部(联系电话2822823)。
铜陵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2月20日 |